国家关于低空经济政策与顶层设计
来源:飞行邦发布时间:2024-08-06关注度:153次
1. 2010年11月: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发布《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》,首次明确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、阶段步骤和主要任务。
2. 2014年7月: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出台《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(试行)》,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、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,明确了飞行计划的报备要求。
3. 2016年5月: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将通用航空业定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。
4. 2017年6月:民航局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》,要求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g以上(含250g)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。
5. 2018年10月:民航局发布《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》,规划建设国家、区域和飞行服务站三级服务保障体系。
6. 2019年1月:民航局发布《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》,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分级管理。
7. 2021年2月: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在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中首次提出“发展低空经济”。
8. 2021年10月:民航局发布《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,规范和指导中型与大型民用无人机系统在设计、生产和运营批准方面的活动。
9. 2021年12月:民航局发布《“十四五”民用航空发展规划》,鼓励无人机应用拓展,支持无人机在多个领域的服务。
10. 2022年1月:国务院发布《“十四五”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》,提出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。构建区域短途运输网络,探索通用航空与低空旅游、应急救援、医疗救护、警务航空等融合发展。
11. 2022年3月:民航局发布《城市场景物流电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(轻小型)系统技术要求》,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城市内应用的物流无人机体系的技术行业标准。
12. 2022年11月:工信部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》,强制性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要求。
13. 2023年6月: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发布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,构建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全链条管理体系。
14. 2023年10月:工信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民航局发布《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(2023-2035年)》,面向多个应用场景,加快eVTOL等创新产品应用。
15. 2023年12月:中共中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明确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16. 2023年12月:民航局发布《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》,依据多个要素将空域进行分类。
17. 2024年1月:交通运输部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》,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。
18. 2024年3月:国务院全国两会《政府工作报告》首次写入“低空经济”。
19. 2024年3月:工信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民航局发布《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(2024-2030年)》,提出到2023年,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,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,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。
19. 204年7月,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其中明确“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”。这也是中共中央历次全会的决定中,首次写入“低空经济”。